2015年1月1日,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实施,实施一年到底有哪些经验、教训?为此,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联合6所高校的环境资源法学专家,组成了“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”,对新环保法在2015年全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。
因为人人关注环境,所以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新《环保法》一出台,就受到极大的期待与关注。从去年1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生效到现在,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半的时间,实施效果到底如何,各方也有着自己的看法。
5月23日,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发布《新<环境保护法>实施情况评估报告》。该报告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牵头组织6所高校的环境法学专家成立课题组,对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实施情况独立开展的首份第三方评估。
评估报告认为,一年来,新法实施效果明显,各项主要环境管理制度和重要法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,环境治理成效明显,公众对新法的实施效果总体比较满意。
一年来,环境保护部使用环评区域限批占9年来整个限批总数的16.7%,各省级环保部门共使用环评区域限批125次,全国共实施查封扣押4191件,适用停产限产措施案件3106件,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件,罚款数额56954.41万元。
经抽样调查,实施按日计罚后,处罚后的改正率在85%以上,部分地区甚至达到95%以上。犯罪案件移送措施成为环境执法的坚强后盾,极大地遏阻和制裁了严重环境违法与环境犯罪。
2015年全国范围内实施移送行政拘留2079起,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,真正实现了“损害担责”,有效打击了环境犯罪行为,让司法机关真正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作用。
诚然,一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,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些许的问题。新环保法也不例外,评估报告也指出了新环保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,其中包括经济下行的压力可能会导致一些地方放松监管,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不足等。
新《环保法》作为环境保护方面的牵头法律,涉及环保的方方面面,不可能规定得非常具体和详细,其规定的许多制度和措施都需要通过单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来落实和细化。对此,评估报告建议,新《环保法》实施的配套立法需要抓紧制定和出台。
在法律方面,与新《环保法》规定不一致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需要尽快修订;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需要尽快制定出台;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渔业法》需要尽快完成修订,《自然保护区法》需要制定和颁布;在行政法规方面,国务院需要尽快制定出台《排污许可证条例》和《环境监测条例》。
另外,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也需要具体的实施办法。加强环境执法机构能力建设,健全不同部门执法合作机制。尽快实施省以下环境执法机构垂直管理,明确环境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,适度增加执法人员编制,改善执法装备条件,保障执法经费。加强各有关执法部门协调配合,真正实现统一监管、分工负责。同时,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,进一步发挥社会和公众监督作用。